2025年4月15日-4月16日溫州市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3處房產五年租賃權拍賣公告
受委托,溫州匯豐拍賣行有限公司將于2025年4月15日10:00時-4月16日10:00時止(延時除外)在淘寶資產處置網絡平臺上(網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搜“溫州匯豐”)對以下標的進行公開拍賣。現就有關的網上競拍事宜敬告各位競買人:
一、拍賣標的:
序號 |
標的名稱及地址 |
建筑面積約 |
租賃用途 |
租期 |
首年租金起拍價(含稅) |
競買保證金 |
1 |
溫州市錦繡路浙南農副產品中心市場1區212室 |
112.39㎡ |
非居住 |
5年 |
14565.6元 |
2000元 |
2 |
溫州市錦繡路浙南農副產品中心市場1區213室 |
231.88㎡ |
非居住 |
5年 |
30051.9元 |
4000元 |
3 |
溫州市火車站前東小區奔馳商廈南幢2樓 |
380.08㎡ |
非居住 |
5年 |
61572.6元 |
7000元 |
注意事項: 1、以上標的已領取不動產權證,標的物目前空置狀態,如租賃面積有誤差,不影響成交價格。拍賣人及委托人(出租人)對出讓的標的物品質不作擔保,也不承擔瑕疵的擔保責任。 2、租期內年租金無遞增,履約保證金為拍賣成交價的20%,無裝修期;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須在下期租金到期前一個月付清; 3、委托人對買受人承租該標的后能否達到租用目的、能否獲得有關部門的審批及周邊業主的同意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如因周邊住戶反對或未能通過相關部門審批而給買受人造成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買受人自行承擔一切后果。買受人保證,合法經營使用所需的全部審批手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辦理,未辦妥全部審批手續前不投入使用。 4、成交后,除淘寶平臺的軟件服務費外,其他款項均線下繳納。 |
二、競買人條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如參與競拍的競買人未開設淘寶或支付寶賬戶,可委托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進行,但須在競買開始前一個工作日,委托雙方共同攜帶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委托書等,前往溫州匯豐拍賣行有限公司辦理委托手續,經確認后方能進行網絡競拍,如委托手續不全或未辦理委托手續的,競買活動認定為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行為,由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競買成功后,競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賣人處辦理相關手續。
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標的咨詢、展示時間與方式:即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工作時間)接受咨詢,咨詢電話:0577-88529132。有意者請提前聯系安排看樣時間或自行前往標的坐落現場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的確認。競買人一旦作出競買決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物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本次競拍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競拍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將自動延遲5分鐘。
五、拍賣方式:網絡增價式拍賣;增價幅度:貳佰元或其整倍數。
六、報名及保證金有關事宜:
1、競買人需在上述淘寶網資產處置網絡平臺或用手機淘寶掃描二維碼并繳納對應標的的競買保證金報名參拍。競拍前競買人的支付寶賬號應有足夠的余額支付保證金,競買人在對標的第一次確認出價競買前,按淘寶系統提示報名繳納保證金,系統會自動凍結該筆款項。
2、拍賣成交后,買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沖抵拍賣成交款。買受人須先向淘寶拍賣平臺支付網絡服務費,之后所凍結的保證金將轉入溫州匯豐拍賣行有限公司。待買受人繳清全部成交款項后,需憑本人身份證原件、房屋租賃合同、成交確認書原件及成交款繳款收據;企業需憑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款收據、營業執照復印件、房屋租賃合同、成交確認書原件及成交款繳款收據到溫州匯豐拍賣行有限公司退還競買保證金(不計息);買受人逾期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及《租賃合同》或逾期不履行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支付拍賣成交款、履約保證金等義務的均視為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競買保證金不作退還。
其他未中標競買人的保證金在拍賣活動結束后即時解凍,保證金凍結期間不計利息。
3、競拍因標的本身價值,其保證金金額相對較高的,競買人參與競拍,支付保證金可能會碰到當天限額無法支付的情況,請競買人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網上銀行提前充值。
七、競買人在競拍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競買須知》,本公告未盡事宜遵照該文件執行。
溫州匯豐拍賣行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鹿城區杏花路200號僑房大廈二樓(0577-88529132)。
溫州市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溫州匯豐拍賣行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